一、课堂纪律:
(1) 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2) 布置作业要按时完成。
(3) 上课不准对周围同学说话,静心听讲。
(4) 不准在课堂内抽烟
(5) 对老师要尊敬,对同学要和气,不得争吵。
(6) 损坏公物要赔偿。
(7) 上课不得外出会客。
(8) 有事不能来校上课,应请假。一天以上需书面请假。
(9) 遵守学校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二、关于上课时间关闭手机的制度
       课堂是老师传授知识的场所,有赖于同学们的静心听课与思考才能产生应有的效果。但发现个别同学在上课时手机没有关机,通话讯号、歌声、话音,不但影响本人学习,也影响别人听课。因而本校决定凡带手机同学在上课时应一律关机。
三、关于学生卡使用的管理
1、学生卡是证明学生入学基本的证卡,进校时应随身携带。
2、凭学生卡领取学习有关资料。
3、上课时老师根据必要可抽查学生卡,对无卡外人可令其离开教室。
4、考试凭学生卡领取考卷。
5、早退学生必须出示学生卡,否则,不得提前离校。
6、参加集体文娱活动,凭学生卡入场。
7、其他需凭学生卡办理的事项。
8、学生卡破旧可以调换,遗失需补办交费2元。
四、包教包学合同
瑞安市立信财会学校(简称甲方)
立合同人:
学生              (简称乙方)
为提高教学质量,造就财会专业人才,珍惜学生豆蔻年华,保护老师为发展教育事业献身的积极性,使教有所获,学有所得。甲方吸收乙方进       班读书,期限        年。甲、乙双方特订立包教包学合同,内容如下,以资共同执守:
1、甲方根据现有条件,尽可能聘请责任心强、学问高、教学能力突出、经验丰富的老师任教。并调动教师积极性,尽量搞好教学工作,及时布置、回收和改正作业,听取乙方合理意见,提高教学质量。
2、乙方不伪造学历。不得无故旷课,随便迟到、早退,遵守课堂纪律,静心和理解教师讲解课本内容,作业练习不照抄他人,应独立思考,并积极接受甲方安排补课与辅导。疑难不懂问题,应及时请教老师。]
3、乙方根据合同规定执行,如甲方教学达不到要求,乙方毕业不能胜任会计工作,甲方免费留乙方在校续读。
4、甲方对乙方在校外行为不负责任,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发生效力。
甲方:瑞安市立信财会学校           乙方:
盖公章:                     学生签章:
 
 
校长签章:                         家长签章:
 
 
立合同时间:二○   年    月    日
注:纳入包教包学合同管理的学生,目前暂定为和半年制“做帐不求人”加强班。
五、珠算定级奖励办法
   珠算是我国传统计算技术,已有2000多年历史。不仅历代相传,而且国外少年学生也积极学习珠算。“立信”是会计专业学校,为鼓励同学们学习珠算,凡原来不会操作珠算技术,在我校学习珠算,达到普一级者,发给奖金200元,并发给荣誉奖状;二级者发给奖金100元,并发荣誉奖状;三级发给纪念品。
六、关于“补考”有关问题的规定
       由于各种原因,学期末参加考试,或参加考试不及格,应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补考。补考分数60分的为及格,60分以上的分数对折计分,或在档案中注明“补及”。我校是会计职业学校,会计学科考试不及格经补考仍不及格,应留级。应届毕、结业班级,会计学科不及格,经补考仍不及格,应在本校单科补修,否则,不能领取毕、结业证书。
七、关于毕、结业学生留校模拟实习的决定
       我校中专学生毕业,为使其确能胜任中小企业会计工作,学校决定必须留校模拟实习二~三个月,每周二~三个晚上。以确保我校毕、结业学生质量,保护学校与同学们声誉,以利学生就业。大专班、职高班毕业学生,半年“做帐不求人”班学生也要求他(她)们尽可能参加模拟实习,以提高就业能力。
八、关于考试严格考场纪律的制度
       我校办学以来,坚持严格考场纪律,促进同学积极复习功课,保证学习成绩不断提高。但每次考试均有发现个别同学平时学习松懈,考试时交头接耳,翻书夹带,无视老师指责,扰乱考场秩序,造成很坏影响。为严肃考场纪律,现规定如下:
1、凡犯有考试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即给予警告,若再犯扣分20分,并由监考老师在考卷上予以注明,继续舞弊者,作零分处理。
2、考试完毕交卷同学应离开考场,并不准在考场窗外讨论考试题目或者高声喧哗或对窗内正在考试的同学传授答案。经劝阻不听者,传授人也做故意舞弊处理。
九、关于开展评比“我心爱的老师”活动的制度
       我校的老师是从四面八方聘请来的,他们当中的大多数都是长期以来从事教育或业余教育,不仅职称高,学问高,而且富有教学经验;年青的老师也都是出类拔萃的教育人才。他(她)们通过细致的备课,深入浅出的讲解,不辞劳苦地批改作业,为同学们知识的增长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做出了贡献。
       他们的确是我们心爱的老师。
       评选“我心爱的老师”。其基本条件:
       1、备课充分,课堂笔记系统化,条理化,讲解深入浅出,容易理解。
       2、能按讲课进度布置作业,并回收批改,或挑选个别同学作业批改,在课堂上宣读正确答案,使其他同学的作业得以改正。
       3、能随机采取措施,维持课堂纪律,有效果。
       评选办法:采用投票,50%以上票选数为当选,现场不宣布
       十、关于优秀学员和学习积极分子评比奖励办法
为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推动全校同学勤读苦练取得学习上好成绩,特制定本办法:
1、评为优秀学员必须是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学习态度端正,思想品质优良,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同学反映较好的学习积极分子。
2、评为优秀学员,学期结束各科及格总平均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
3、符合第一条件,总平均成绩达不到80分以上,但某难度较大的单科成绩学期平均90分以上,可评为学习积极分子。
4、评定优秀学员与学习积极分子必须在学期结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奖励工作在下学期开学时进行。
5、对优秀学员进行精神奖励,发给荣誉证书,并将其学习先进事迹加以总结,在校内宣传,并给以物质奖励。
6、评为学习积极分子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以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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